警长饭局上遭女警揶揄 追出店扯对方头髮 认罪候判

男警长与9名休班同袍今年4月疑在违反限聚令下在元朗食宵夜,警长不愿喝酒,遭敬酒的女警揶揄,双方发生争执,期间警长追出店外扯女警头髮,因而被控普通袭击罪。案件原定今日(27日)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,警长开审前突改认罪。辩方求情称当晚被告遭女警用红酒淋湿鞋,激动下才犯案。裁判官水佳丽却执法人员袭击同袍,,其行为令人困惑,先将判刑押后至下月10日,以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,被告准继续保释。

被告梁珏荣(40岁)承认于4月19日在元朗屏会中心外行人路上袭击女子苏伶雅,据报已被停职。

被告扯事主头髮10秒

案情指,当晚被告一行10人在海鲜专门店用膳,事主向被告敬酒,但被告拒绝,女方揶揄被告,双方继而争执,在场同袍分开二人,并把事主拖出店外,惟被告追出行人路,与事主发生肢体碰撞,期间扯事主头髮十秒,两人再遭同僚制止。事主同晚报警,送院后被诊断头皮痛及腋下擦伤。

指事主敬酒把红酒倒在其鞋上

被告随后自首,警诫下否认犯案,指事主敬酒时把红酒倒在其鞋上,故出手推开对方,并否认曾扯头髮。

辩方求情称,被告1998年入职,20年后升为警长,多次获市民、警队内部及美国执法人员讚许,并获颁多张嘉许状。被告不争议曾经扯事主头髮,但解释指事主先跌倒地上。裁判官闻言,问其意思是否指被告想扶起事主才会扯到头髮,辩方回应可以如此理解,惟控方表明不接纳此说,及后辩方就称被告不欲再就这一事宜争论。

辩方指被告被淋湿鞋才激动犯案

辩方指被告当时被淋湿鞋子,一时激动才会犯案,又称他会因其愚蠢行为而前途尽毁、失去工作。惟裁判官对被告会否失去工作感疑惑,直问:「有冇咁严重呀?唔係事实唔好随便讲。」及后辩方收回此说,解释「只係好大机会咁样处理。」并透露被告收到人事科通知,将要受纪律聆讯,裁判官则谓纪律聆讯与失去工作是两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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